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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颜庆雄

引子:

近日,《杭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布,每月减少400多元“份子钱”、逐步放开总量和价格管控……“杭州方案”出台,备受关注的出租车改革又多了一地探索。在此之前,武汉、南京、义乌等地已经出台相关措施,先于“国家版”意见的各地探索,都在为出租车行业寻找一把改革放活的“车钥匙”。如何评价 “杭州方案”中减少“份子钱”等措施?减了“份子钱”,下一步怎么改?本期“思与辨”进行探讨。

■ 主持人:尹传刚(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 嘉 宾: 林 江(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导)

                李长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匡贤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 所长、研究员)

杭州的做法开启了出租车实质性改革的先河

主持人:如何评价 “杭州方案”中减免“份子钱”、取消经营权使用费等措施?

李长安:出租车改革最大的难点就是错综复杂的产权关系,出租车挂靠、买断、半买断等多种经营关系都有生存空间,而权属不清的复杂关系使利益纠纷时有发生。这次杭州的改革旨在彻底厘清复杂不清的产权关系,这就为出租车的改革奠定了制度基础。在此基础上,取消经营权使用费,并将已经收取的部分如数退还,这又为减轻出租司机“份子钱”创造了条件。因此,尽管使用是有期限的,出租车司机“份子钱”的减免也是有限度的,但这样的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应该说是迈出了出租车行业改革的重要一步。

林江:我认为杭州的做法开启了出租车实质性改革的先河,值得点赞。事实上,目前的出租车“份子钱+营运证”这样的经营模式已经广受批评,目前“杭州方案”减少了“份子钱”,意味着出租车行业改革迈出了坚实一步,有可能会强化出租车司机对出租车行业的归属感,一定程度上缓解出租车司机抱怨收入低,而公众人士抱怨打不到车的尴尬局面。所谓“份子钱”,实际上属于承包费,如果它得到减少,一定程度上会冲击现行的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制度,让出租车司机挂靠出租车公司的关系得到一定的改变甚至彻底的改变,从而整体上完善出租行业和市场的监管环境。

匡贤明:出租车领域是一个典型的垄断行业。政府通过“大份子钱”收取出租车公司的特许经营权经费,出租车公司通过“份子钱”转嫁给出租车司机。更多的地方,司机不仅要出“份子钱”,而且还要出相关的购车费用。由此不仅加大了司机的负担,也阻碍了新的进入者。“杭州方案”中,取消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减少“份子钱”等改革,应当说抓住了出租车领域改革的核心,势必带来一系列的变革效果。

在受到专车冲击、乘客数量和收入下降的背景下,减免“份子钱”成了出租车司机最大呼声

主持人:专车的兴起,对于传统的出租车管理模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那么,出租车改革是不是源于专车倒逼?

林江:出租车的改革的确源于专车的倒逼,“份子钱”的争议并非源于今天,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政府主管部门不闻不问,采取的措施非常有限。互联网专车的诞生,让出租车到了一个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因此出租车行业才积极行动起来。政府部门在对专车的监管越来越难的形势下,感到必须有所作为,而有效监管专车的前提就是先从出租车行业的管理体制下手。

李长安:近段时期兴起的专车确实是倒逼出租车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外在力量。在专车兴起之后,司机不但能够得到不少补贴,还无需上交“份子钱”。在受到专车冲击、乘客数量和收入下降的背景下,减免“份子钱”成了出租车司机最大呼声,也成为各地出租车改革选择的突破口。

匡贤明: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专车不仅方便快捷,而且完全可以绕开现有的垄断。专车的出现,使传统的出租车司机受到直接冲击,营业额大幅下降。在垄断不打破、成本不下降的情况下,势必出现亏损。不少出租车司机选择退出,使出租车公司的营业额受到影响,从而也影响到政府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更重要的是,依托信息技术的专车,完全打破了传统的商业模式。所以,出租车行业不得不改革了。

撬动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才是治本之策

主持人:出租车行业的改革,能否仅停留在减免“份子钱”的程度,下一步怎么改?

李长安:以“份子钱”为突破口的改革,虽在多地开花,但也只是权宜之计,并非出租车改革的终点,撬动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才是治本之策。比如尽快打破出租车经营权的垄断,实现出租车经营权资源的市场化竞争,畅通该行业的进入通道,提高出租车司机的积极性,提升行业水平,最终促进行业发展。与此同时,加快传统出租车行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创新服务方式,也是应对专车挑战,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必要之举。

出租车改革需要政府重新厘清行政与市场的界限,让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一方面要果断剥离寄生于出租车牌照上的部门利益,另一方面也要懂得放手和归位,这也是治理能力的体现。

林江:出租车投放的数量是否应该设限,如果设限,有何标准,是否在一个城市可以设定一定的指标,指标是否可以按照年度的情况,经过专业客观的评估后提出增减出租车的投放指标?再者,出租车司机与专车司机在资格证的获得上有何区别?是否需要差别性对待?如果对专车司机的资格要求过高,可能被批评为打压创新,但是要求过低,会造成行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政府需要考虑。这些都是下一步改革的问题。

匡贤明:下一步的改革,一方面,要尽快打破出租车的行政垄断,只要符合条件的汽车都可以提供出租车服务;另一方面,要适应专车的发展,尽快制定新的监管条例,这就需要从实际出发,尽快出台相关的“专车”准入与监管条例,保障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文章载于:深圳特区报 

http://sztqb.sznews.com/html/2015-09/22/content_33432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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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贤明

匡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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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最大兴趣:挑灯读杂书,煮茶论改革。另:所有博客、微博上观点,仅代表本人,不代表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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