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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改革并不是最终目标,它只是实现政府职能有效调整的一个现实途径。在明确改革目标后,重在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由此真正释放出强劲的改革红利。

  据新华社电,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3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讨论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稿。会议认为,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在行政体制改革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首先抓紧抓好。

  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列入日程,这是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关于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这也意味着不久后召开的“两会”将推进新一轮的国务院机构调整。

  十七大以来,尤其是十七届二中全会出台《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后,以大部门制改革为主推进了政府的机构调整,应当说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相比,政府职能转变的进程还比较滞后。无论是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理顺政府与社会关系、理顺各级政府间关系,都直接关系到政府职能转变的实质进程。各方面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新阶段改革红利的释放,取决于政府自身建设,取决于政府改革。

  正是着眼于解决这些突出矛盾与问题,十八大把行政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在行政体制改革中,报告具体部署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等六个方面的具体任务。

  应当说,机构改革并不是最终目标,它只是实现政府职能有效调整的一个现实途径。推进机构改革,如果脱离转变政府职能调整这一基本目标推进机构调整,恐怕不可避免地出现改革的走形变样,引发更多的矛盾。客观地看,过去几年的大部门制,形式上有明显进展,但在按着行政范围内三权分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目标还远未达到。一些综合部委,既负责国家宏观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职能,又具体负责重大项目的审批,还要负责价格监管和市场稳定。这一方面使综合部委不得不把很大的精力放在重大项目的审批上,放在短期的市场稳定上;另一方面又使专业部委的职能难以有效发挥。

  在实践中,新一轮的改革,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职能调整的总体设计:一是通过向市场放权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通过向社会放权理顺政府与社会关系;二是通过向地方政府的有效分权,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三是通过自我限权加强政府的自身建设,提高政府效率。

  推进政府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很难寄希望于“毕其功于一役”。在明确改革目标后,重在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由此真正释放出强劲的改革红利。

 

新京报社论 2013年2月24日

http://www.bjnews.com.cn/opinion/2013/02/24/249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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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贤明

匡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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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最大兴趣:挑灯读杂书,煮茶论改革。另:所有博客、微博上观点,仅代表本人,不代表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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