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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明改革观察 

      深圳特区报 3月4日 http://sztqb.sznews.com/html/2014-03/04/content_2794575.htm 

引子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针对干部作风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出一系列组合拳,向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宣战,赢得了群众和舆论普遍赞赏。有企业家表示,官员吃拿卡要确实少了,但不办事的多了,过去“公关公关”就能办成的事,现在就是拖,办事效率大大降低,这显然有违八项规定。如何看待官员“没好处则没动力”现象?其危害在哪儿?困局如何破解?本期“思与辨”展开讨论。

■ 主持人: 尹传刚(深圳特区报记者)

■ 嘉 宾: 李 扬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

匡贤明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

上官酒瑞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副教授)

不拿不要不办事,不仅很荒唐,而且也违法

主持人:风气好转了,但没好处不办事的新闻却让我们唏嘘摇头,难道有些官员办事就要看有没有好处吗?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李扬:出现这种现象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某些官员没有正确处理好国家和人民、权力和权利的关系。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家工作人员,不管权力大小,都是人民的公仆。国家工作人员为人民办事,是在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除了法律规定的收入外,理所当然不能再向人民索取任何形式的报酬。可怕的是,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已经野惯了,习惯了没好处就没有动力、乱花纳税人钱财。这说明,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的体制机制改革是多么艰难。

上官酒瑞:大环境的改变、官员吃拿卡要的减少,正说明简政放权改革与“八项规定”等政令落实的明显效果。但官员办事没动力,甚至能办成的事也故意拖延,则充分暴露了一些官员长期养成的“没好处不办事”恶习,是典型的“惰政”现象,是权力耍滑头。国家公职人员,按章办事、依法履职,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如果办事要拿好处,那无疑是很不正常的现象,是触犯法律的腐败行为。

这同时也说明相应监管机制的不健全,为那些心存私欲的政府官员的“惰政”行为留下了漏洞。就此而言,“没好处不办事”的不良现象并非一些人所言是放权改革的“后遗症”,而恰恰说明了改革需要更全面、更深入。

匡贤明:中央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加大八项规定实施力度,客观上使过去吃拿卡要、奢靡之风甚至寻租腐败等现象有了比较大的改观。但作为既得利益者,在无法“反抗”中央政策的情况下,往往采取“怠工”的方式消极抵抗,使本应该正常履行的政府职能无法履行,本应该正常办的事没法办。不拿不要不办事,不仅很荒唐,而且也违法。

当干部不收礼是应该的,不办事是不行的

主持人:从本质上来讲,“吃拿卡要”是腐败,“不办事”是失职,失职事实上是一种软腐败。这种“软腐败”有何危害?

上官酒瑞:“没好处不办事”难免让人觉得“官员还在想着吃拿卡要”,这不仅严重损害政府形象,更给企业和人民群众办事带来很大的方便。长此以往,必然会激起人们的不满。

这种“软腐败”还会直接破坏公平的市场环境,扭曲经济秩序,无助于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更为关键的是,其本质是公共权力被滥用,成为一些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这不仅会造成社会公共财富的巨大浪费,而且会腐蚀官员队伍,污染社会空气,毒化人们的心灵。在任何意义上,这都是毒瘤,是社会与政治的一种病态现象。

李扬:“没好处不办事”,的确没有拿别人的钱财,但没收好处,并不等于这些官员在思想上、法纪意识上过了关,这实际上是在渎职,是一种“软腐败”。它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和公信力,败坏了社会风气,也成为滋生“硬腐败”的温床。如不能遏制这种“软腐败”,公正清廉的政治风气就无从实现。

匡贤明:长期以来,一些企业为办事方便,少不了进行“公关”,给官员输送利益,而一些官员则滥用手中的权力,甚至为谋取私利故意设租寻租。这都属于典型的腐败行为。

对收好处办事的干部要严惩,对没好处不办事的“软腐败”行为也不能轻饶。当这些心术不正的“懒官”没有了退路时,禁令的执行也就到位了,要让大家认识到,当干部不收礼是应该的,不办事是不行的。

要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破解“办事难”

主持人:这种现象到底有治没治?

匡贤明:出台权力清单,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把不该管的事放给企业和社会。只要企业和社会自己能决定的事,就不必由政府决定。当前中央政府已经出台了权力清单,各级政府要加快跟进;推进政府行政的标准化,明确办事流程,明确裁量空间,以此形成对政府经办人员的约束;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把消极怠工、随意裁量的工作人员晒在阳光下。

李扬:要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破解“办事难”。近年来,各地在实践中已探索出不少好办法,如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以及“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等便民机制,这些好办法应该全面推行,促使公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

上官酒瑞:治国必先治吏,治吏务必从严。要克服官员“惰政”行为,必须加强政府的内部监管。对于公职人员的履职情况,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务员“德、能、勤、廉”的要求考核,并实现制度化、常态化;有必要建立“可进可出”的淘汰机制,让那些不称职者“出局”,对表现优秀的在薪酬、晋升等方面给予激励。这样可形成“勤政”的良好环境。

整治“惰政”现象还需要适时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有必要创造条件、畅通渠道、形成氛围,对那些群众反映随意拖延不办事、态度恶劣不履职的官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对那些拿好处才办事的官员进行监督和举报;特别是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为群众和舆论监督创造有效平台,甚至进行点名道姓的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外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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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贤明

匡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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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最大兴趣:挑灯读杂书,煮茶论改革。另:所有博客、微博上观点,仅代表本人,不代表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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