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其后果必然是鼓励并且滋长通过非法的途径来表达合法的利益诉求。
《南方日报》2011年11月2日
完善市场经济是中国改革的基本方向。过去改革开放30年最宝贵的经验,就是“解放市场”,通过放松管制以释放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通过市场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创造出计划经济时代无法比拟的经济活力和经济效率。
但是,市场经济不是存在于真空中。它需要有一系列制度作为基础。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遵守契约与法治。没有契约,市场经济就不是市场经济,而是强盗经济;没有法治,交易双方就难以形成稳定的交易预期。正如吴敬琏教授指出的,好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的市场经济。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的市场化进程事实上也是法治化不断推进的进程。什么时候法治化进程快,市场化改革就相对顺利;反之亦然。客观地说,当前中国市场化改革面临相当多的困境,在很大程度上与法治化不到位直接相关。这个不到位,不仅体现在司法体制改革滞后等方面,也体现在社会民众法治意识的不到位。从某种意义上说,后者更重要,它使司法体制改革缺乏坚实的社会基础。
最近数起案例,反映了改善法治环境的重要性。一起是厦门出租车事件。十月初厦门部分出租车为了反映自己的利益诉求,停运罢工。一些罢工司机不但将车辆停靠路边,而且走上街头阻止其他司机继续营运,甚至打砸部分正常营运的出租车。另一起是十月中旬淘宝商城小卖家事件。由于对淘宝商城单方修改规划的不满,淘宝小卖家利用所谓的规则漏洞,恶意攻击大卖家,使大卖家正常运营受到严重影响。
这两起事件,既有合理之处,也有违法之处。合理之处在于,受到利益损失的一方,罢工的司机以及小卖家,都有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权利,都有维护自己正常利益的权利。从这个角度说,出租车司机罢工,表达对当前利益分配的不满并且要求改变规划,并不是违法行为;小卖家通过网络聚集民意,表达自己对淘宝商城新规划的不满,要求更多考虑小卖家的利益,也是合法之举。但法治不仅仅是约束对方,也要约束自己行为。表达自己利益诉求不能建立在损害其他主体利益的基础上。罢工司机没有权利阻止愿意正常运营的出租车继续运营,更没有权利打砸正常运营的出租车。这已经侵犯到对方的合法权益,使对方的财产受到损害。打砸行为无疑是违法的。
小卖家有没有权利攻击大卖家呢?在网络空间这一点似乎比较含糊。但如果把这一攻击事件用现实场景来描述,就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其行为的实质。场景如下:作为平台的一个商场(假如是沃尔玛等)单方面提高租金,结果对规则调整不满意的小店家(如沃尔玛内的某些零售商)为了表达自己的不满,开始打砸大卖家(如沃尔玛中的品牌店),严重影响大卖家的正常经营,而且使大卖家的财产受到严重损失。希望通过这个行为来改变商城的决定。淘宝小商家攻击大卖家的行为,和这个没有实质性区别。因此,尽管出租车司机以及淘宝商城小卖家是我国微观经济的重要主体,尽管他们对拉动就业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其重要性并不代表他们拥有暴力攻击他人的权利。罢工司机打砸行为以及淘宝商城小卖家攻击大卖家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是一种典型的暴民行径。
尽管两起事件最后都得到较快、较好的处理,但令人担心的是,如果不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制裁,可能会让社会产生如下印象:不采取一点儿过激的行为,问题得不到解决。“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其后果必然是鼓励并且滋长通过非法的途径来表达合法的利益诉求。如果按这个路径走下去,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础将会被严重削弱,无疑是将对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市场经济任何一个参与主体,包括政府在内,都将是受损者。
出路何在?对合法的利益诉求,尽快建立起利益协调和利益沟通机制,使合法的利益诉求通过在合法的范围内表达;对非法的行为,必须予以处罚。只有各主体有了法治的预期,市场经济发展才能良性循环,进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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