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天然有把预算最大化的倾向,尤其是在基数预算下,如果手中的预算没有用完,将有可能被减少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额度。在这个制度下,节约不受到鼓励,“突击花钱”被称为能手。
政府的所有预算资金都来源于纳税人。政府的责任就是有效地利用这笔资金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此需要事先预算,事后决算。所以,一个国家预算的严谨性,直接反映了政府的理财水平,更体现了政府是否对纳税人负责任。
最近一则消息引起全社会哗然。根据报道,财政部门将在今年年末的近两个月中确定超过3.5万亿财政资金的去向。而事实上,每到年底,政府都在“突击花钱”。2007年,各级政府在最后一个月花掉了近1.2万亿元,超过全年财政支出金额的1/4。2008年12月,政府的财政支出金额为超过1.5万亿,2009年为两万亿。“政府手上的钱多得用不了,必须通过突击的方式用出去”,已经成了年末的惯例。
年复一年出现这种情况,在技术上至少说明,我国政府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并不高。多出来的预算资金需要突击消费,要么说明前几个月预算过紧,该花的钱没有花出去,以至于积累到年底必须突击花掉;要么说明预算编制本身就不严谨。合理的预算,政府支出是有节奏的,即便存在年底开销略增的现象,也应当在预算编制中予以充分考虑。
但技术并不成为解释这个问题的理由。当前各国有相对完善的预算编制方法可供我们学习和借鉴。突击花销预算支出,本质上是个体制问题,是我们的财政体制建设滞后的表现,是政府自身改革滞后的表现。
第一,政府天然有把预算最大化的倾向。尤其是在基数预算下,如果手中的预算没有用完,将有可能被减少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额度。在这个制度下,节约不受到鼓励,突击花钱被称为能手。
第二,预算编制与执行脱节。在当前制度下,预算经过各级人大批准,大都是公历年后二、三月份。而此时政府没有得到预算许可,在预算支出上明显地表现过于紧缩。即使二、三季度支出正常,当年一季度没有支出的预算资金也被压到四季度执行,形成了“一季度支出进度较慢、二三季度逐步回升、第四季度明显加快”的不平衡预算支出,成为年底突击花钱现象的一个重要根源。
第三,政府自身建设没有到位,使得剩余预算资金难以转化为其他用途的资金。考虑到这些年政府财政收入高速增长,即便在预算很严格、支出很合理的情况下,政府手中的预算资金也会水涨船高。但政府缺乏动力,把剩余的预算资金用于社会福利建设等方面。预算支出的突击使用,使政府行政成本的降低成为一句空话,也使社会福利建设的压力更多地由企业和个人承担。
第四,预算的公开化进程滞后,社会缺少对政府支出的有效监督。这些年预算公开化有所进展,但客观说与社会需求相去甚远,与形成有效的公共治理结构也相去甚远。政府的开支都是由纳税人承担,它每花的一分钱,纳税人都有权知道,都有权予以监督。只有达到如下程度,政府的预算浪费和腐败才会被控制在最低程度:政府的每一笔开支,都有发票说明,都要接受国民的公开质疑。
财政部已明确表态,要坚决制止年底突击花钱,但这纸公文能否解决这个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是要打一个大问号的。直接的办法是修改《预算法》,但根本的出路在于加快改革进程。例如,建立复式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科学性;改革预算编制的年度范围;加快提高财政公开化程度,使财政支出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推进政府自身转型,提出明确的缩小行政成本目标,以此倒逼预算改革。唯有改革,才能从根源上杜绝预算支出突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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