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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负责任的国企管理者不应该成为国企红利上缴的阻碍,而应该从大局着眼,厘清国企的定位以及自己的定位。

近日,中海油公布的年报显示,所有执行董事自愿放弃其2011年的薪金、津贴、福利及绩效奖金。另有三名非执行独立董事也放弃了董事酬金。有声音认为,在中海油去年遭遇渤海溢油、海地管道泄漏等事件后,董事们放弃部分薪水的态度让人们看到了他们负责任的态度。

去年中海油“频频”出事,董事们因此放弃百万薪酬,确实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责任的承担。这种承担,也反衬出,目前很多国企承担的责任太低了。

那么,国有企业的管理者要怎么样才是负责任?除了安全生产等基本要素外,这种责任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体现。

第一,国有企业不能等于私营企业,它是社会公共财产,管理者应该让其运行的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开透明。例如,当前一些国有企业薪酬福利高于同行业的其他企业。社会有权利知道,国有企业的内部薪酬福利制度是如何制定的?尤其是在成本控制上,至少需要向社会专门解释。否则,油企这种一边涨价一边喊亏损的现象,还会持续下去。客观地说,尽管有些企业已经上市了,但这方面做得远不到位,社会对此并不满意。

第二,国有企业管理者真正的责任,不只在于决定国企社会捐多少钱,不只在于高管放弃多少薪酬,更在于使国企如何切切实实地体现出全民财产的本来属性。这既需要国企管理者们经营好国企,也需要他们经营的国企提高上缴红利的比例,而不是以企业小群体的利益为最高旨归。

长期以来,国家对国企的收租分红比例太低,公益性没有得到制度性的体现。以中海油为例,虽然其在香港上市,但其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在很大程度上依托国家赋予的垄断资源,如果按2011年净利润702.55亿元的标准上缴20%-30%,进入国家预算盘子,那么用于社会建设的财力可增加140-200亿元。

国企高管放弃百万薪酬,虽对改善其在资本市场的形象有好处,但真正负责任的国企管理者不应该成为国企红利上缴的阻碍,而应该从大局着眼,厘清国企的定位以及自己的定位,努力去理顺国企与国民福利之间的关系,从而调和目前国企发展与国民利益之间出现的矛盾。

当然,无论国企薪酬制度,还是国企红利上缴比例,最高的决定权不在国企高管,而在于政府管理部门,所以,不能把问题的解决都寄托在国企高管身上。国企改革,政府管理部门应拿出改革的魄力和决心。

 

新京报 201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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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贤明

匡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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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最大兴趣:挑灯读杂书,煮茶论改革。另:所有博客、微博上观点,仅代表本人,不代表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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