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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12月18日

http://sztqb.sznews.com/html/2012-12/18/content_2319683.htm

引子

酝酿已久的南京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将于2013年1月全面启动,到时,南京全市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加职工医保,实现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制度政策、统一参保缴费、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医疗服务。此次改革涉及人数预计20万左右。南京市委办公厅副主任闫文献称,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场“自我革命”。

如何看待机关事业单位全参医保,这次改革模式所带来的借鉴和启示意义何在?这是本期“思与辨”所要关注的。

■ 主持人:尹传刚(深圳特区报见习记者)

■ 嘉 宾:

匡贤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

李长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系主任、副教授)

倪金节(中国人保资产研究所客座研究员、财经作家)

社会保障公平的一个重要步骤

主持人: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如何打破区别对待的公共服务制度,尽快实现不同社会群体的制度统一,实现公共服务的制度公平,是当前的难题之一。大家如何看待南京的此次医保改革?

倪金节:取消公费医疗早已经成为上下共识,只不过碍于庞大的利益群体,要想重新分好医保这块蛋糕,并不容易。南京的做法,可以说是开了个好头。这是中国医保制度“平权”的开端。

匡贤明:当前的公共服务体制,是一种力图在短时期内尽快实现低水平、广覆盖的过渡性制度安排。尤其在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群体,不同群体实施不同制度。农村居民享受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镇从业人员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除了这三块外,还有行政事业单位,基本上不纳入到社会保险范畴,而享受国家提供的全额保障的超国民待遇。

不同群体的不同社保制度安排,存在相当大的问题。有人缴费才能享受,有人不缴费就能享受的制度安排,很难说是公平的。在终结这个过渡性体制时,最大的阻力,无疑来源于行政事业单位,来源于过去在某种程度上享受超国民福利待遇的群体——他们需要从免费享受社会保障到一定程度的付费享受。在某种程度上,对行政单位来说,这就是一场“自我革命”。

李长安:这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一个重要步骤。长期以来,我国的医保制度以身份为衡量标准,将不同身份的居民分为“体制内”和“体制外”两个群体,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均有所差别。且不说城乡居民的巨大差异,就是城镇内部,保障形式也被分割为公费医疗和职工医保。而公费医疗是一种免费的医疗保障项目,并不需要缴纳参保费就可享受医保报销,这就与企业职工不仅要缴保险费用但又报销比例较低形成鲜明对比。不仅如此,躺在公费医疗怀抱中的特殊群体,除了不需缴纳参保费外,还可以享受公费医疗带来的诸多额外好处。“一人参保全家享受”、“小病大看”等现象比比皆是,导致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尽快消除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公费医疗与企业职工医保之间的“鸿沟”,就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全参医保是大势所趋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因管理权限,对在南京的部属机构、省级机关及省级管理的事业单位,本次改革并未涉及。“副厅级”以上不执行此项改革,改革如何才能彻底?

匡贤明:改革的趋势很难逆转,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日不建成,我们很难说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已经建成。机关事业单位全参医保,是一个基本趋势,而且全国已经有不少地方开始这方面的探索。公开消息显示,北京平谷区已经试行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对各地的这些试点,应当予以肯定和支持。

由于社会保障体系涉及面广,由地方试点,只能在技术环节上积累某些经验,很难真正打破分割的制度框架。例如,对在南京的部署机构、省级机关以及省级管理的事业单位,本次改革并未涉及。特别是“副厅级”以上,由于其干部管理权限在省级,目前仍在执行公费医疗制度。这意味着,这项改革试点是不完全、不彻底的。

倪金节:此次南京的改革,主导职能部门是南京市政府,所以很难期望本次改革,能够改到高于南京市委市政府以上的层级,改革需一步一步来。我相信,随着南京改革的深入,在南京的部属机构、省级机关以及省级管理的事业单位,也会逐步取消公费医疗,因为政府系统的“示范效应”还是十分强烈的。

李长安:从此次南京医改的内容看,基本上还是遵循了循序渐进的改革途径。不过,由于只改了市级单位的医保,尚未触及到更高层级的人员,因此也可以说改革尚不彻底。特殊群体依然存在,公费医疗和职工医保的不公平也将继续下去。不过,从未来改革的趋势上来说,全部劳动者,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还是企业职工,都将享受到平等的医疗保障权利。当然,要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更高层次的顶层设计。

尽快对社会公共服务制度建设进行顶层设计

主持人:面对破除医保“双轨制”的强大民意,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已成大势所趋。南京的医保改革可为全国类似改革,乃至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提供哪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李长安:南京取消公费医疗,实现公费医疗和企业职工医保的并轨,意味着我国的医保制度改革正在向纵深发展,也预示着医保改革正在加速前行。这对实现社会保障的公平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值得提醒的是,和其他保障制度改革一样,切不可低估医保改革可能引发的潜在问题和矛盾。考虑到我国导致体制内外身份的诸多制度性因素尚未完全消除,利益群体的抵制情绪以及地方利益优先的狭隘思想依然存在和盛行,医保制度的改革仍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因此,只有本着公平和普惠的精神,尽快打破各种阻碍改革力量的束缚,才能真正实现病有所医、公正、平等的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

匡贤明: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在这个“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中,所有公民,不管职务高低、不管城乡、区域,均在统一的制度范围内享受同一社会保障福利。这个社会保障福利制度需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第一,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社会福利的保障水平;第二,实现社会保障权利公平意义上的制度统一;第三,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可持续。

无疑,这很难在地方层面试点上取得突破,迫切需要按着十八大“完善体制改革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和协调重大改革”的要求,加强对公共服务制度的顶层设计。尤其是把打破高级公务员福利待遇终身制作为改革重点,在地方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建立起公平、高效、可持续的社会福利制度。

 

后注:撰写了一篇系统的文章,采访时由于篇幅原因未能全文采访。拟单独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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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贤明

匡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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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最大兴趣:挑灯读杂书,煮茶论改革。另:所有博客、微博上观点,仅代表本人,不代表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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