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改革要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有所突破。当务之急,恐怕是在放松行业准入的基础上,加快土地、财税、金融、政府采购、行业协会发展等方面的创新。
最近从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传出消息,今后提供养老服务要从政府直接办服务转向政府重点购买服务。推动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向社会放权、向市场放权,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养老服务更多地由政府直接提供向由民间提供转变。
此前媒体曾报道,一些城市养老院一床难求,排号入住甚至需等十年。城乡居民的养老需求巨大,但现有的养老机构很难满足。仅以日间照料为例,有调查表明,超半数受访者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而与此同时,受调查省份3000多个社区中不到2%的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90%以上的受访城乡老人没有或没用过社区各项养老服务。
与养老资源紧缺相对应的是,社会资本进入养老行业却遭遇了种种困难。民办养老院以市场价格拿地,房租成本过高,所以经营成本远高于公办养老院。然而,对于民办养老院的经营窘境,政府的资金和政策扶持还远远不够。因此,现实中,许多民办养老院不得不靠民间借贷维持运转,北京某老年公寓的债务达9000多万,一年利息就要1000多万。
客观地说,过去几年,不少地方政府为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出台了不少好的政策,比如率先在养老服务领域实施“养老券”制度,对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按床位予以投资补助等。但对于民间养老机构急需的土地、信贷、税费、医疗等方面的支持,相关政策支持基本还是个空白。而且,目前,政府赋予民办养老院的支持,往往还设置门槛,如有的地方规定,民办养老院要想获得政府的床位资助,前提是“土地必须自有”,可民办养老院很少能满足这个条件。
按照国家的规划,养老服务要从政府直接办服务转向政府重点购买服务,这不仅给民间养老机构的发展,带来机遇,也降低了养老事业的成本。政府对于养老事业的大包大揽,等于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不利于对公办养老院的成本控制和监督,现实中,公办养老院都是财政全额拨款的编制,所以单纯发展公办养老院,必然会造成人员编制的臃肿,政府财政也难以负担。因此,政府除了提供适量有限的基础性、保障性、示范性养老机构和服务项目,将其他养老服务推向市场,实行“外包”,这是一个双赢之举。
要充分发挥包括社会资本在促进养老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既要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尽快推广,更要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有所突破。当务之急,恐怕是在放松行业准入的基础上,加快土地、财税、金融、政府采购、行业协会发展等方面的创新,真正调动包括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从这个角度出发,很有必要尽快制定一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的实施细则,把体制机制创新的重大任务明确下来并且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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