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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周一宣布,强生公司(JNJ)已同意支付22亿美元,以了结有关其向医生和药房提供回扣,以及非法营销药物用于未经批准用途的刑事和民事调查。这些药品涉及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的Risperd、抗精神病药物Invega以及心脏病药物Natrecor。在回扣方面,强生公司被控为全美最大的处方药分销商全护公司提供数百万美元回扣。

看到这个消息,国人的第一反应是,这在中国不就是所谓药品回扣问题吗?美国的强生公司也涉及这样的行为,可见,这是一全球性顽疾。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因行为不规范而被司法调查并且支持罚款的医药公司,在发达国家并不罕见。如因违法销售药品,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和美国辉瑞制药公司分别于2012年和2009年被美国政府罚款30亿美元和23亿美元。这次强生公司支付的罚款,并非金额最大。而反观我国,从未有哪家医药公司因行为不规范而受到相应调查与罚款,以至于在中国的医疗体制中,药品回扣甚至成为体制运行的润滑剂,使得以医药分家为目标的改革,步履艰难。

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现行医疗体制中,以药养药成为突出特点,药品回扣几成行业惯例。这些年推进医药体制改革,面临着巨大的利益掣肘,其中重要的利益与药品直接相关。药商为进入医院、进入处方,采取各种非法手段给医院和医生支付巨额药品回扣。个别人从中渔利,却由此加大了药品销售的实际价格,使医疗价格居高不下。近年来大力推进医药分开,但实际中却如同猛力打在棉花上,力度不少、成效不大。究其原因,我们注重了对医院体制的改革、对医生行为的监管,然而却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对药商的监管。作为药商,追求销售最大化、利润最大化,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必然会出现一些行为失范。

这次美国司法部对强生的巨额罚款,可以给我们的医疗体制改革一些启示。医疗体制改革必须考虑到所有相关行为者的改革,需要系统的制度变革。回扣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甚至改变了整个行业生态。只查医生不查药商的做法,恐怕是过于相信医生面对利益的抵抗力了。改革需要的是敢于碰硬骨头,通过清理商业回扣,规范药商行为,切断回扣的源泉。如果司法部门严格执法,针对违法回扣大药商坚决开出巨额罚单,甚至做出更严厉的处罚,那么医药市场的秩序将会大大好转,改变以药养医的难度将会明显下降。

贤明改革观察

http://sztqb.sznews.com/html/2013-11/07/content_26760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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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贤明

匡贤明

411篇文章 5年前更新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最大兴趣:挑灯读杂书,煮茶论改革。另:所有博客、微博上观点,仅代表本人,不代表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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