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明改革观察
公开透明意味着权力被晒在阳光下,这是一些地方政府在政务公开时遮遮掩掩的原因。这需要强有力的改革推进力
■ 匡贤明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是推进政府自身改革与转型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些年,政府信息公开化进程有了比较大的进展,但与社会的需求与要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有调研发现,与中央公开透明的行政体制改革坚定决心相比,不少地方在政务公开时喜欢遮遮掩掩。尤其是在编制预算说明时,缺乏详细的信息,财政收支预算动辄以“亿”为单位,而且远没有达到款级与项级的程度。这种公开化程度,不仅社会普通居民难以看懂,就是专业人员也难以看懂,根本无法起到有效监督的作用。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化绕不开、躲不过,各级地方政府应变被动为主动。
加快出台政府信息公开的负面清单,并向全社会公布。涉及国家安全等重大事项不宜公开的,明确列入负面清单中。“非例外即公开”应该成为一项基本原则。没有纳入负面清单的信息,全部及时向社会公开。城乡居民如要查询,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财政预决算的数据,需要全面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要有质量要求。对不同信息的公开程度要做出明确说明。政府文件中涉及的信息,如限于篇幅无法全面公开,应提供进一步查询的途径。对有连续性的信息事项,应提供详细的历史数据,以反映政府事务绩效提升的动态过程。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应有明确的时间表。笔者以为,至少1-2年内,有两件事情须尽快推进。一是财政的公开透明。今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这需要加快推进,让每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甚至社会大众都能看得懂政府的钱用到哪里了。二是权力清单要在今年尽快建立起来,政府审批事项、自由裁量权都需要全面公开。除此之外,其他政府事项也应加快公开步伐。
加强政府信息的联网公开程度。不仅城乡居民财产等信息要联网,各级政府的信息也需要联网,形成有效的信息公开和查询机制。鼓励第三方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化程度进行评估,并以此作为考核政府政绩的重要标准。
公开透明意味着权力被晒在阳光下,这是一些地方政府在政务公开时遮遮掩掩的原因。这需要强有力的改革推进力。因此,推进政府公开透明应成为中央及各级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重大任务之一,稳妥谋划,积极推进,争取在短期内有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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