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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 非常评

http://www.bjnews.com.cn/opinion/2014/10/09/336440.html
 

      随着价格由市场决定进程的加快,价格司的价格审批职能不断弱化,甚至走向消失,但它对价格走势的判断和影响因素的分析却日益重要。

  十八大以来,发改委系统中“栽下马”的官员数量(19人)在国务院25个组成部门中居于首位,而价格司又在发改委中居首。一两个人出了问题,有可能是个人品质问题,但价格司如此高密度的官员落马频率,恐怕就是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了。

  说审批有些笼统,具体就价格司职能看,它主要负责对包括电价、水价、药价等在内的多种垄断商品的价格进行审核和监督。许多商品,只要牵涉到价格方面,都要找价格司发“放行证”。有不少专家指出过,价格司“冷”的也管,“热”的也管;“长”的也管,“短”的也管。而要构筑防腐网,说到底,就在于填补“管”得太多中的寻租黑洞。

  怎么填补?很多人会说,放权。的确,短期内可以采取放权的方法,通过负面清单,把集中在价格司的权力下放。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在法庭上反思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审批权当大量下放到市场,从源头上解决政府不该管的一些事,防止以权谋私。尤其是重要的资源要素价格改革上,必须以放权直接弱化发改委价格司的权力。

  但要从根源上解决价格司审批腐败的问题,除了权力下放外,核心还在于调整权力结构,在于发改委包括价格司职能的重构。在简政放权改革后,确有必要保留的审批权限,应分由各部委承担,发改委则应承担起重要的经济战略职能。拿价格司来说,随着价格由市场决定进程的加快,价格司的价格审批职能不断弱化,甚至走向消失,但它对价格走势的判断和影响因素的分析却日益重要。这直接关系到宏观经济政策的决策。

  也就是说,价格司“防腐”的关键在于,通过价格改革及价格管理职能的调整,彻底改变权力运行过于集中的格局,逐渐变管理为“服务”,着眼于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这比起单纯的放权,要更为重要。

  当然,职能调整势必意味着“放血后的换血”,这就更需要“壮士断腕”的改革推进。而今,多名价格司官员落马,已揭示出积弊重重,它指涉的去弊方式,关键就在于这种权限职能转换。只有这样,价格司才不会处在“娘也亲舅更爱”的权力漩涡中心,才能更好地发挥功效。

  □匡贤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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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贤明

匡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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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最大兴趣:挑灯读杂书,煮茶论改革。另:所有博客、微博上观点,仅代表本人,不代表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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