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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明改革观察

新京报 http://www.bjnews.com.cn/opinion/2015/02/12/353601.html
 
 

  对于国企来说,要加快完善市场化的制衡机制,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引入外部股东。只有这样,不同的利益主体才会为了保障自己利益而形成有效的制衡。

  如果是个别企业出现“利益输送”等问题,可能是个人职业操守的问题;但如果已成为“通病”,这就需要反思国企的内部治理机制。

  从体制机制上看,国企出现的这个问题,根源在于内部人控制。管理层依托内部管理的优势,极易损害股东权益。尽管过去几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国企经济指标有比较大的改善,但内部人控制的问题还远未解决。这不仅需要“专项治理国企领导人亲属经商办企业”,更需要把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治理机制摆在突出位置。

  第一,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表现在其公益性上而不是其内部治理上。这是国有企业内部治理上需要明确提出的一个理念。由于股权的不同,国有企业有着与私营企业不同的定位,这就是它更加注重于公益性,是用来改善社会福祉的。而在内部治理上,私营企业成功的做法,同样可以在国有企业中使用。对此没有什么特殊性。当然,也有人对国有企业能否建立起真正的内部治理持怀疑态度,但只要按着市场决定的要求,改变政府对国有企业管人、管事的微观干预,国有企业是可以形成有效内部治理机制的。

  第二,加快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客观地说,单一股权下很难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关系。这方面就需要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引入外部股东。只有这样,不同的利益主体才会为了保障自己利益而形成有效的制衡。从这个意义上说,需要鼓励利益博弈,需要强调不同股东为保障自身合法利益而“斗争”。

  第三,加快完善市场化的制衡机制。防止内部人控制,防止部分董事以及经理层靠山吃山,关键是要有公开透明的市场化的制衡。比如在经理人的选聘上,就要打破国有企业-政府官员的旋转门安排,国有企业的经营层全部实现市场化。如果这一旋转门不打破,恐怕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现象就难以根除。

  当然,改革势必触动利益格局。巡视组这次毫不客气地点名央企,使这种利益输送曝光于天下,形成了可改革的态势。下一步,应“宜将剩勇追穷寇”,专项巡视的力度要加大,也要加快建立真正的市场内部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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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贤明

匡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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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最大兴趣:挑灯读杂书,煮茶论改革。另:所有博客、微博上观点,仅代表本人,不代表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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